中国旅游摄影艺术协会章程 |
file:///C:\Users\XSD\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_clip_image-10869.png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中国旅游摄影艺协会是由全国各地摄影团体、摄影家、摄影师、摄影工作者、摄影爱好者组成的摄影组织,是进行专业摄影学术研究、交流的机构,对会员负有联络、协调、服务和业务指导职责。本协会坚持以传承摄影艺术、纪录历史变迁、团结摄影精英、交流摄影技艺为宗旨,以发展和繁荣中国摄影事业为己任。 第二条:摄影协会组织全体学员学习摄影知识,探索摄影艺术,开展摄影活动,进行摄影创作。本协会以服务广大会员,丰富会员文化生活为宗旨。通过活动锻炼会员的工作能力和摄影技巧以及培养高尚的情操和良好的品质。 第三条:为了严肃本协会纪律,促进协会的发展,现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成员 第四条:凡是承认本章程,对摄影艺术有兴趣的各界人士都可参加。 一、招收 凡承认本协会章程并满足以下两条件的人员均可招收为会员: (1)具备一定摄影基础。 (2)对摄影艺术有浓厚兴趣,准备今后在摄影方面有所提高和发展。 二、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1)、提交入会申请。 (2)、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3)、新会员履行登记手续,核实后发给会员证。 (4)、有常务理事会授权的秘书部发给会员证。 第五条:本协会会员享有的权利: 1.在摄影协会内部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监督摄影协会工作并提出批评和建议,为协会发展出谋划策。 3.享有社团干部,社团积极分子的选举和被选举, 监督理事会的工作。 4.优先参加摄影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5.凭会员证可免费申请编辑、记者工作证。 6.享受摄影协会为会员争取的其他便利条件诸如免费或优惠进入景区等。 7.协会会员的优秀的作品有向协会外推荐,取得奖励的权利。 第六条:本协会会员享有的义务: 1. 严格遵守摄影协会章程,服从协会内的安排,为协会做出应有的贡献,并维护摄影协会荣誉。 2.积极参加摄影协会各种活动及活动的组织工作。有事须提前请假,有正或副会长批准。 3、自觉学习基本操作及理论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 4、参加协会活动要携带会员证。 5、每月至少上传两幅作品 6、按时上缴会费。 第七条:本协会定期对会员工作进行评比,对优秀的会员给予表扬及颁发证书等奖励. 第八条:会员有退会的自由,经理事会讨论批准。 第九条:协会纪律 1、会员遵守社团章程,不得无故迟到,请假,早退,缺席及不参加社团活动。 2、做出严重损害协会利益的,经理事会研究,给予开除本协会。 4、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5、会员如果有严重违反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以评分制为准)。 第三章 机构 第十条:会长是协会的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安排协会日常的工作和活动和协会固定资产管理。由前一任会长和理事长提出有一定工作能力、责任心强、乐意为协会的成长作出贡献的候选人1-3名,经理事会以无记名投票形式表决产生。若仅有一名候选人,则对其投信任票,当票数少于半数时,则要重新提名。会长任期原则上为一年。各部部长由会长任命。 第十一条:理事会 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由一名理事长和若干名理事组成。理事会起着对会长的监督作用,并对协会的重大举措和活动有决定权。理事长原则上由上一任会长担任。理事由会长、副会长及各部部长有热心协会工作的会员担任。理事会保留弹劾会长、罢免部长及开除会员会籍的权利。 第十二条:会长、副会长由委员根据工作能力及组织能力推荐人选,通过民主协商选举产生。各部长由委员产生,由会长任命,并对会长负责。 第十三条:协会组织结构及职权范围: 1、 会长:负责协会全局工作及方案的策划、决定、督促、检查并协助各部工作,负责组织理事会会议和全体成员会议。 2、 副会长: 协助会长实施管理,负责对违纪成员的监管,组织成员外拍。 3、 秘书长: 协助会长工作,担任影协会计员,管理好帐务工作,组织成员外拍,主持影协全体成员会议,负责考勤工作,做好记录。 4、 技术部部长: 组织内部成员外拍,给予指导及评点;组织各种大型活动的拍摄工作。 5、 外联部部长:负责同各各地、旅游接待单位、各摄影机构的外联活动;负责本部具体工作,组织本部成员外拍采风。 6、 协会理事会:本会成员原则上任职1年,由协会民主产生,可连任。如出现特殊情况则特殊对待。 7、摄像组:主要针对大型活动进行录制,并组织外出采风。 8、摄影组:主要负责院大型活动的摄影,保留活动的图片资料,并组织外出采风。 9、后期制作组:负责对摄影和摄像组的素材进行编辑制作。 第十四条:各部门之间分工全作,实行部长负责制。各部门可独立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由部长安排具体人员及分工。 第十五条:本协会委员会定期举行会议,讨论各项工作,且不定期举行全国代表会议,商讨及贯彻委员会的决定。 第十六条:协会换届 (1)会长、副会长新旧更换:由执行机构推荐候选人,经理事会选举半数以上通过。 (2)秘书长、各部门部长的产生由执行机构推荐,再经理事会半数以上通过。 第十七条:执行机构代表影协邀请专业老师担任本协会的艺术顾问和技术顾问,以支持、协助指导本协会开展各项活动。 第四章 经费及活动安排 第十八条:摄影协会每年活动安排如下: (1)经费: 1、会员费、网站收益、社会资助等。 2、经费由会长专门管理,并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设立帐本登记,接受理事会及本协会会员的监督。 3、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2)活动内容: 1.每月安排外拍活动。 2.定期召开执行机构会议,商量本协会的事务工作; 3.举办影展及摄影佳作欣赏会,与爱好者进行技术及经验交流。 4.开办摄影知识学习班或摄影讲座。 5.组织外拍活动,以老带新,现场指导。 6.与其他摄影协会搞联谊活动,扩大本协会影响。 7.举办和参与各种摄影大赛。 8.承担有关单位委托的其他任务。 第十九条:本会各项活动在提交理事会后 ,由理事长向会长申请通过后方能执行。 第五章 附 则 1、协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有关规章制度。 2、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3、本章程自即日起即将实施。 4、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旅游摄影艺术协会。 中国旅游摄影艺术协会 2014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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