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不合理低价游”,让游客放心去旅行。12月6日下午,河南省旅游局副局长朱建伟做客河南政府网《在线访谈》栏目,就我省“不合理低价游”治理工作接受专访。
界定:看清五类“不合理低价游”
“不合理低价游”该如何界定?朱建伟说,国家旅游局下发的《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中明确指出,“不合理低价游”是指背离价值规律,低于经营成本,以不实价格招揽游客,以不实宣传诱导消费,以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的行为。
有以下行为之一,可被认定为“不合理低价”:一是旅行社的旅游产品价格低于当地旅游部门或旅游行业协会公布的诚信旅游指导价30%以上的;二是组团社将业务委托给地接社履行,不向地接社支付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三是地接社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的;四是旅行社安排导游领队为团队旅游提供服务,要求导游领队垫付或者向导游领队收取费用的;五是法律、法规规定的旅行社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其他“不合理低价”行为。
分析:折射旅游经营者诚信缺失
“不合理低价游”是市场乱象的“百病之源”。朱建伟称,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发展、自由行等旅游方式的兴起,旅行社业竞争进一步加剧,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有的旅行社一味追逐蝇头小利,仍依靠低价回扣过日子,依赖挂靠租赁搞经营,旅行社行业内逐渐形成了一种畸形“产品链”,即:组团社低价揽客→地接社“买团抢客”→导游胁迫消费赚“返点”来“填坑”。还有部分旅游经营者诚信缺失,打低价游招徕游客,诱使游客陷入团费低价、购物高价的陷阱。
行动:开展“拉网式”排查集中整治
朱建伟表示,为大力整顿旅游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根据国家旅游局的要求,从今年11月起,河南省旅游局与省工商、公安、价格、网监等部门联合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
据介绍,河南省旅游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位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同时,在河南日报、大河报等媒体开展系列宣传引导活动,让广大游客认清什么是“不合理低价游”。为切断“不合理低价游”的宣传渠道,省旅游局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受理广大游客对“不合理低价游”的投诉,加强对旅游市场秩序的监督。最后,为加强排查,综合运用网络技术等手段,对全省旅游经营、旅游产品集中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对旅行社所涉问题产品要求一律下架。
朱建伟提醒广大游客,出游一定要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切不可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要保留好证据,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