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导游在带团过程中擅自向游客兜售物品怎么办?欢迎您来举报!一旦举报线索被查证属实,举报人将获得500元现金奖励。近日,黄山市旅委发布《关于开展导游人员擅自向游客兜售物品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活动的公告》,邀请全社会共同监督,以查处导游人员擅自向游客兜售物品违法行为。
市旅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据游客反映,黄山市部分导游人员在带团过程中特别是在旅游车上擅自向游客兜售物品,此行为严重侵犯了游客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旅游市场秩序,影响黄山旅游形象。为进一步加强导游人员管理,维护健康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根据《2017年黄山市旅游市场秩序春季综合整治方案》部署要求,市旅委决定在整治期间,开展导游人员擅自向游客兜售物品违法行有奖举报活动。
据了解,此次有奖举报活动共有4种举报途径,举报人可通过邮箱hs2517464@163.com、电话0559-2517464和传真0559-2539974进行举报,也可以直接前往屯溪区社屋前路8号市旅委604室进行现场举报。要求举报有明确的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及事实依据;举报人需提供时间地点、违规导游姓名、导游证号码、旅游车车牌号等具体线索或者详实证据(视频、音频资料等),并积极协助案件调查;举报人需提供具体的联系方式(邮箱、QQ号等),便于核实相关情况,及时发放奖励。举报人举报导游人员擅自向游客兜售物品案件的,查证属实,将给予500元的奖励。同一线索被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一案进行奖励。立案调查属实的举报,在行政处罚程序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发放奖励。
据了解,这是自2015年3月后,黄山市第二次开展导游人员擅自向游客兜售物品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活动,旨在进一步净化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环境。2015年首次开展的有奖举报活动中,我市2名导游员受到举报后查证属实,分别被处以10000元和6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对委派2名导游员的旅行社给予了警告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