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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 2005-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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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0 09:49: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新闻采编人员行为,维护新闻界良好形象,促进新闻
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本规定所称新闻采编人员,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批准
设立的报社、新闻性期刊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等新闻单位内的记者、
编辑、制片人、主持人、播音员、评论员、翻译等从事新闻采访、编辑、制作、刊播等新
闻报道业务的人员。
第一条
新闻采编人员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树立政治意识、大局
意识和责任意识,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支持改
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
第二条
新闻采编人员要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党的新闻宣传纪律,维护党和国家利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秘密。报道违纪违法案件,要自觉遵守案件报道的纪律,注意报道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采编涉外新闻报道,要遵守我国涉外法律和我国已加入的国际条约,贯彻我国对外政策。采编民族宗教报道,要遵守我国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规。要依法维护公民个人隐私权,依法维护报道对象的合法权益。采编涉及未成年人的负面报道,要遵守我国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规定,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未获得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同意,一般不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住址、肖像等能够辨别和推断其真实身份的信息和音像资料。
第三条
新闻采编人员要坚持真实、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新闻事实准确。要认真核实消息来源,杜绝虚假不实报道。新闻报道在新闻媒体刊发时要实行实名制,即署作者的真名实姓。不得干预民事纠纷和经济纠纷的调解,不得干预正常的司法审判活动。报道涉及有争议的内容时,要充分听取相关各方的意见,认真核对事实,准确把握分寸。
第四条
新闻采编人员要发扬实事求是、敬业奉献的精神,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求真务实,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和文风,不断创新报道内容、形式和手段,使新闻报道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增强新闻报道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第五条
1、新闻采编人员从事新闻报道活动时如遇以下情形应实行回避,并不得对稿件的采集、编发、刊播进行干预或施加影响:
新闻采编人员与报道对象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2、新闻采编人员采访报道涉及地区系本人出生地、曾长期工作或生活所在地;
3、新闻采编人员与报道对象属于素有往来的朋友、同乡、同学、同事等关系;
4、新闻采编人员与报道对象存在具体的经济、名誉等利益关系。
第六条
新闻单位各级分支机构和派出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分社社长、记者站站长等),实行任期轮岗交流或易地安排。新闻采编人员不得被派往本出生地、曾长期工作或生活所在地担任分社社长或记者站站长。
第七条
新闻采编人员要杜绝各种有偿新闻行为。不得利用采编多半谋取不正当利益,
不得接受可能影响新闻报道客观公正的宴请和馈赠,不得向采访报道对象或利害关系人索
取财物和其他利益,不得从事与职业有关的有偿中介活动,不得经商办企业,不得在无隶
属关系的其他新闻单位或经济组织兼职取酬。
第八条
新闻采编人员要严格执行新闻报道与经营活动分开的规定。不得以记者、编辑、审稿人、制片人、主持人、播音员等是身份拉广告,不得以新闻报道换取广告,不得以变相新闻形式刊播广告内容,不得为经营谋利操纵新闻报道。新闻采编人员不得以订阅报刊为条件进行新闻报道,不得直接要求被采访报道单位或个人订阅报刊,更不得以批评曝光为由强迫被采访报道单位或个人订阅报刊、投放广告或提供赞助。
第九条
规范新闻采编人员记者证管理和使用。公开的新闻采访必须出示经新闻出版单位、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资格认定,由国家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记者证件。对使用假记者证或冒充记者的人员要严肃查处。新闻单位要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方便群众监督。
第十条
对违规违纪的新闻采编人员要按有关规定和纪律严肃查处。新闻采编人员有虚假报道、有偿新闻等行为,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记者证。凡被吊销记者证的新闻采编人员,自吊销之日起5年之内不得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新闻采编工作。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在全国主要新闻单位试行,其他新闻单位参照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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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11-20 15:47:02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并按照规定遵照执行。我在企业集团报写了二十年的新闻报道,深知规定之要求。但我们的记者证不属于“国家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记者证件”;请问报社:“我们的记者证可以行使记者职权或合理合法进行正常采访吗?还是局限性的摄影图片报道?当然,更多更好的是正面宣传报道,负面报道留给专业的记者们吧。
我最大的心愿是用相机记录人生的轨迹,反映日新月异的面貌和普通生活的真情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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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0 16:00:39 | 只看该作者
tty枫叶飘零 发表于 2015-11-20 15:47
支持《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并按照规定遵照执行。我在企业集团报写了二十年的新闻报道,深知规 ...

我们主要进行旅游摄影行业新闻报道。时政新闻、社会新闻、焦点新闻、负面新闻我们一般不要涉足。严格意义上,我们持证人员属于网络媒体新闻工作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没有对记者的专属规定,全部是对新闻工作者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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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5-11-20 18:03:05 | 只看该作者
哦,明白了,谢谢老师解释!
我最大的心愿是用相机记录人生的轨迹,反映日新月异的面貌和普通生活的真情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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