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奖者将邀请参加“中国艺术摄影家2014创作颁奖年会” 将编辑出版《第十六届全国艺术摄影大赛获奖作品集》画册 为进一步繁荣摄影艺术事业,为摄影家提供展示摄影才华和成功的平台,中国艺术摄影家协会主导主办的一年一度的品牌摄影大赛“全国艺术摄影大赛”已成功举办十五届、并成功举办八届创作颁奖年会,出版《获奖作品集》、纪念封、明信片等。根据发展需要,决定今年举办第十六届全国艺术摄影大赛。编辑出版《第十六届全国艺术摄影大赛获奖作品集》大型摄影画册;举办创作颁奖年会。诚挚邀请国内外摄影团体、摄影家、摄影爱好者选送佳作参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艺术摄影家协会 《摄影导报》 二、征稿要求及细则
1、国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参赛。参赛作品风格不限,黑白彩色照片均可;每人投稿数量限5幅以内;组照算一幅,每组限4--6幅,请按顺序在作品背后用透明胶条粘连,横、竖幅作品同组,一律按横版排列;作品规格为10英寸(长边25.4厘米)。 参赛作品不得装裱。 2、不接收在中国艺术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历届摄影大赛中获奖作品;谢绝应付之作;
3、每幅参赛作品背面须粘贴参赛表,无参赛表或不按要求填写参赛表的,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作品类别请作者自己确定并填写,主办单位和评委会不给予任何更改。
4、所有获奖作品在报刊、杂志、CD、画册使用不另付稿酬;
5、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大赛结束后出版《第十六届全国艺术摄影大赛获奖作品集》,不收取任何入编费用,获奖者自愿优惠订购;由国家邮政局发行获奖作品明信片等; 6、获奖者可优先申请加入中国艺术摄影家协会, 7、作品获奖后手机短信通知:在中国摄影网、观者中国摄影网、《摄影导报》等公布,获奖者按要求、时间及时提供电子文档,用于影像鉴定和编辑出版《第十六届全国艺术摄影大赛获奖作品集》画册,逾期不能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8、评委作品、主办、协办单位员工的作品不得参加评选;
9、凡选送作品投稿参赛者均视为同意本启事之所有规定,凡不符合大赛要求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参赛作品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三、类别及奖项设置
本届大赛共设获奖作品480幅(组)。
●综合类:共设特等奖5幅; ●艺术摄影类:共设奖120幅:其中金奖8幅;银奖15幅;铜奖29幅;优秀奖68幅; ●纪实摄影类:共设奖110幅:其中金奖7幅;银奖15幅;铜奖28幅;优秀奖60幅; ●风光摄影类:共设奖130幅:其中金奖9幅;银奖19幅;铜奖33幅;优秀奖69幅; ●人像摄影类:共设奖60幅:其中金奖4幅;银奖8幅;铜奖12幅;优秀奖36幅; ●工业建筑摄影类:共设奖55幅:其中金奖4幅;银奖8幅;铜奖12幅;优秀奖31幅; ●所有获奖人员颁发获奖证书;赠送会刊《摄影导报》一年; ●组织工作奖:对支持本届摄影大赛、颁奖创作年会成功举办,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授予“第十六届全国艺术摄影大赛特殊贡献奖”荣誉称号;对在摄影大赛中组织20名以上摄影家参赛并征集摄影作品100幅以上,且获奖成绩突出,并积极组织获奖摄影家参加颁奖创作年的摄影团体和个人,授予“第十六届全国艺术摄影大赛优秀组织奖”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及奖牌;
●所有获奖作者将邀请参加“中国艺术摄影家2014创作颁奖年会”。凡参加“2014颁奖创作年会”的获奖者,将免费颁发奖杯; ●获奖者以最高获奖档次为准,不重复获奖;组委会将根据来搞情况,对获奖数量进行适当调整。 ●作品类别解释 1、综合摄影类特等奖:在所有参赛作品类别中选出。 2、艺术摄影类:摄影家经过艺术构思和技巧进行艺术创作的作品,突出表达生活中的特定瞬间、主观情感、表达摄影家审美意趣,艺术元素多,具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与审美价值的摄影作品。包括电脑创意或传统暗房创意作品。 3、纪实摄影类:以纪实摄影手法,关注社会自然生活等题材的新闻和纪实作品。要求真实记录,不得修改原始影像,每幅(组)作品除标题外,根据情况可附简要文字说明。 4、风光摄影类:以自然生态、人文景观、花卉动物为题材,以表现大自然神奇与美丽为主的各类摄影作品。 5、人像摄影类:以社会生活、民俗风情中的人物及影楼人像为题材,以表现人的形体、表情、气质和外貌,兼具审美性的人像摄影作品。 6、工业建筑摄影类:以工业生产场景及古今建筑风格为题材的摄影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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