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站点、各论坛版块、总部各部门: 经研究,对各地站点开展工作做出相关规定,望认真执行。 一:各地开展相关工作,应使用站点名义,统一为:中国旅游摄影艺术报xx站(或记者站)。 1:各地开展相关工作,必须首先在论坛版块基础上申请建立站点组织,一般应设站长一名,副站长1-2名,秘书长一名。如有需要,可以设置执行副站长岗位一个。 2:站点审批核准后,方可以站点名义开展工作,对外使用相关旗帜、悬挂标牌、介绍信等。 3:站点可以申请刻制椭圆形公章,但必须签订有关安全用章协议,由站点所有组成人员亲笔签名并在网站论坛声明签字自愿属实,同时缴纳一定数额保证金。 二:证件办理 1: 会员办理协作单位青年摄影报记者证和本网摄影网采访证、摄影报采访证一般应通过各站点集体办理,统一发送资料、统一转汇费用,特殊情况,由各站长或版主在站内向管理员提单独办理建议。 2:青年摄影报记者证400元(协作媒体) 本网摄影网采访证120元。 本网摄影报采访证320元。 本网采访通行证120元。 相关优惠遵照以前规定执行。 3:记者证办理以一个为起点,摄影网采访证10个为一单,摄影报采访证5个为一单,通行证3个为一单。 三:奖励规定 1:凡达成广告合作协议,以广告费开具发票税后金额的30%返还各地站点,作为工作经费,站点可以适当奖励相关业务主要促成人员。 2:记者证办理每证奖站点工作经费10元。 3:摄影网采访证每单奖励工作经费300元。 4:摄影报采访证每单奖励工作经费300元。 5:通行证每单奖励一个通行证。 以上规定自2015年3月10日起开始执行。 中国旅游摄影艺术报 201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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