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春天大好的季节,应该正是孩子去接触大自然、受大自然教育的最佳时机,而春游往往扮演这样的角色。但现在很多人恐怕是一提春游就脑袋大了。
4月10号,海南小学生春游发生客车侧翻,导致8死32伤。目前相关的7名责任人都被刑拘。目前的调查显示,车祸原因是驾驶司机在没有开通的路面上驾驶,而且是超速。当时限速40公里,但行驶车速据测算在60到70公里每小时左右。
根据调查,澄迈县欣才学校当天是在没有上报任何主管部门的情况下,擅自租用14辆大巴,组织586名学生到文昌市景区春游。澄迈欣才学校是2006年获准建立的一所民办学校。澄迈县教科局党委书记曾德英表示:按照规定组织学生春游等大型户外活动,一定要逐级向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申报,申请的内容一定要有组织以及路线,到哪里去出游。第二要有参加人员,就是什么人参加。第三参加到哪个地点。“我们接到这个申报之后,要审批,最关键的一个情节要做安全防范措施,要有安全预案”。 昨天恢复上课的海南澄迈欣才学校,全校528名学生,实到418名。此次事故中出事的班级教室被空了出来,教师内桌椅依旧摆放整齐;还有部分学生决定转学,家长已经来学校收拾孩子的被褥和生活用品。
那么要不要让孩子去春游?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正在拘留所的澄迈欣才学校校长潘敏表示,自己很委屈。“这次春游我不是组织者,我不知道我到底负什么责任。”他说,这是这一学期的第一次春游,对于安全问题,学校安排了老师在车上照顾。据介绍,出事车辆上有三名老师。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教授阮齐林认为,以目前了解到的事实,直接责任应该是司机的交通违规行为导致的车祸,因此用涉嫌安全生产事故罪刑事拘留校长是不合适的。至于刑拘包括学校投资人等,则存在“一个责任扩大化的问题”。刑事责任是一个个人责任,既然校方委托运输公司来从事运输,那么责任应该由司机和运输公司来承担,“学校对运行安全不应该承担责任”。
在事故和承担责任的双重压力下,学校和家长是否应该让孩子参加春游?
在云南昆明一所小学近年来组织的九次春游中,竟然有六次去的是同一个地方,孩子们抱怨说,去了多少遍都数不清了。在山东济南,一所中学已经十多年没有组织过春游,老师只能无奈地组织一下书本春游,让孩子们在书本上学习关于春天的文章。在天津有的学校把外出踏青的春游,变成了纪念馆和科技馆参观的室内游。如今的春游没有了新鲜好奇,没有了自由自在,更没有亲近自然,甚至已经没有了春游的记忆。 海口市濒海第九小学副校长吴少兰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每次学生出行的前一天晚上,我几乎都属于失眠状态”,只有等到孩子们每个班都回来了,心才放下来。
二十一世纪教育研究院的副院长熊丙奇说:“春游对孩子而言,是他跟同伴共同出去、同时接触大自然的一个过程,这是生活中特别重要的内容。”如果把春游的安全问题都压在学校和校长身上,“这是地方政府的一种懒政。”他们现在就要求学校原则性不要阻止大规模集体春游,把所有责任都推到学校身上。“首先春游时必须的、必要的,因此政府部门应该想办法为学校春游保驾护航,给他们创造一个安全环境,一定要尽到自己的责任。”(中央电视台)